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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一硕士笔试第一因专业“不符”被拒录起诉招聘单位
发布人:慧尔婓司 时间:2017-07-11 浏览量:
据媒体报道,半个多月前,“徐州笔试、面试第一硕士因专业不符被拒录”事件,经媒体报道后,引起舆论关注。此事将江苏徐州市人社局推上风口浪尖。
更有评论指出,当地有关部门在执行相关规定时,过于死板、教条,工作缺乏积极性。6月22日,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消息称,已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开展专项调查,将有错必纠。目前,当地对此事的调查进展到了什么程度?当事人已将徐州市人社局告上法庭,但案件还没有宣判,已属于超期审理,案件为何久拖不判?
2016年,江苏师范大学文学硕士纪元,在江苏省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了“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”,系市城乡建设局下辖的一家事业单位。通过资格审查,笔试、面试均名列第一。但没想到的是,就在录用结果公示前两个小时,她突然得到通知,因专业不符,录用资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。
纪元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原因,在于她的研究生专业是“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”,而徐州市招聘专业要求中列的专业是“中国语言文学”。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划分,“中国语言文学”是一级学科,“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”专业属于该学科下的八个二级学科之一。她的母校还为此出具了证明。但徐州市人社局认为,纪元的专业属于“中国语言文学类”,不是“中国语言文学”,差一个字都不行。
当地成立调查组至今,已过去半个月。纪元的父亲告诉记者,这期间,相关部门找过他两次,希望他们放弃事业编制,“主题意思是,劝我们别入编了,安排到别的地方去。我们的观点就是公事公办,先确定是和非,然后再谈下一步。应该把这个事情定下来,是谁的错,把这个事理清楚,纠正过来。”
纪元及其家属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将徐州市人社局告上法庭,2016年8月15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受理。2016年10月24日、11月14日、2017年1月11日,此案先后开庭三次。
纪元告诉记者,“法院方面有过中止审理,暂停之后也没有通知我,什么时候暂停的,一共暂停多长时间,我也不知道。后来我去送一个材料的时候,接待的人打开电脑一看,说暂停了。回答我的原话,就是‘这个案件比较复杂’。”
眼看案件受理至今,时间马上一年了。对于纪元及家属来说,特别希望法院尽快给一个公正的判决。纪元的父亲多次找到法院,问案件何时可以判决,但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。上个月,他还给负责此案的法官打过电话,“他的原话就是‘合议庭已经开过会了,结论已经出来了,还没有形成文’。我就问书面的裁定六月底能不能出来,他说差不多。但是这都到7月了,没有出来。”
根据我国《行政诉讼法》,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,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。纪元起诉徐州市人社局,目前处于一审阶段,至今没有判决,已经属于超期审理。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会永认为,此案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,并无超期审理的必要,“超期审理,肯定明确这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审理期限的。因为审理期限一审是六个月,除非得到省高院的批准,否则就必须在六个月审结。如果审结不了,又没有高法批准延长的话,肯定法院是负有责任的。”
而对于纪元案件中遇到的中止审理,杨会永认为,中止审理的理由也许并不充分。而且,如果需要中止审理,也必须要给当事人下达书面裁定,“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中止审理的情形,最主要的是这个案件需要查清一个问题,而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其他诉讼程序来解决。但这个案件,本身不涉及需要另行诉讼的新问题,我认为可能中止审理的理由不存在。”
那么,为什么纪元及家属没有收到来自法院关于中止审理的书面裁定呢?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案件超期审理的理由是什么?记者今天联系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,截止发稿前,尚未得到回复。
不少网友留言称,这件事情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,为何当地的调查结论至今未对外公布?记者多次联系徐州市委宣传部及徐州市人社局宣传处,相关负责人不是称在开会,就是不接电话,不回短信。徐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汝昌让记者联系人社局,人社局宣传处处长谢辉又让联系宣传部。
更有评论指出,当地有关部门在执行相关规定时,过于死板、教条,工作缺乏积极性。6月22日,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消息称,已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开展专项调查,将有错必纠。目前,当地对此事的调查进展到了什么程度?当事人已将徐州市人社局告上法庭,但案件还没有宣判,已属于超期审理,案件为何久拖不判?
2016年,江苏师范大学文学硕士纪元,在江苏省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了“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”,系市城乡建设局下辖的一家事业单位。通过资格审查,笔试、面试均名列第一。但没想到的是,就在录用结果公示前两个小时,她突然得到通知,因专业不符,录用资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。
纪元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原因,在于她的研究生专业是“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”,而徐州市招聘专业要求中列的专业是“中国语言文学”。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划分,“中国语言文学”是一级学科,“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”专业属于该学科下的八个二级学科之一。她的母校还为此出具了证明。但徐州市人社局认为,纪元的专业属于“中国语言文学类”,不是“中国语言文学”,差一个字都不行。
当地成立调查组至今,已过去半个月。纪元的父亲告诉记者,这期间,相关部门找过他两次,希望他们放弃事业编制,“主题意思是,劝我们别入编了,安排到别的地方去。我们的观点就是公事公办,先确定是和非,然后再谈下一步。应该把这个事情定下来,是谁的错,把这个事理清楚,纠正过来。”
纪元及其家属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将徐州市人社局告上法庭,2016年8月15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受理。2016年10月24日、11月14日、2017年1月11日,此案先后开庭三次。
纪元告诉记者,“法院方面有过中止审理,暂停之后也没有通知我,什么时候暂停的,一共暂停多长时间,我也不知道。后来我去送一个材料的时候,接待的人打开电脑一看,说暂停了。回答我的原话,就是‘这个案件比较复杂’。”
眼看案件受理至今,时间马上一年了。对于纪元及家属来说,特别希望法院尽快给一个公正的判决。纪元的父亲多次找到法院,问案件何时可以判决,但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。上个月,他还给负责此案的法官打过电话,“他的原话就是‘合议庭已经开过会了,结论已经出来了,还没有形成文’。我就问书面的裁定六月底能不能出来,他说差不多。但是这都到7月了,没有出来。”
根据我国《行政诉讼法》,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,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。纪元起诉徐州市人社局,目前处于一审阶段,至今没有判决,已经属于超期审理。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会永认为,此案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,并无超期审理的必要,“超期审理,肯定明确这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审理期限的。因为审理期限一审是六个月,除非得到省高院的批准,否则就必须在六个月审结。如果审结不了,又没有高法批准延长的话,肯定法院是负有责任的。”
而对于纪元案件中遇到的中止审理,杨会永认为,中止审理的理由也许并不充分。而且,如果需要中止审理,也必须要给当事人下达书面裁定,“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中止审理的情形,最主要的是这个案件需要查清一个问题,而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其他诉讼程序来解决。但这个案件,本身不涉及需要另行诉讼的新问题,我认为可能中止审理的理由不存在。”
那么,为什么纪元及家属没有收到来自法院关于中止审理的书面裁定呢?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案件超期审理的理由是什么?记者今天联系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,截止发稿前,尚未得到回复。
不少网友留言称,这件事情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,为何当地的调查结论至今未对外公布?记者多次联系徐州市委宣传部及徐州市人社局宣传处,相关负责人不是称在开会,就是不接电话,不回短信。徐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汝昌让记者联系人社局,人社局宣传处处长谢辉又让联系宣传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