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慧尔斐司律师事务所
咨询电话: 0755-33227862
前台总机: 0755-33227862
邮箱: jane870311@126.com
邮编:518001
执业证号:24403201610154135
地址: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1054号湖北宝丰大厦十楼1002.
新闻列表
多地严打高考犯罪:四川破获跨省作弊团 高考作弊入刑有用吗
发布人:慧尔婓司 时间:2017-06-05 浏览量:
据悉,高考前夕,公安部和教育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,部署2017年高考安全保卫工作,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,集中开展打击组织考试作弊、打击销售作弊器材、打击替考作弊和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多个专项行动,对涉考犯罪活动,坚决一查到底,严厉打击。
据悉,四川警方加大网上巡查和社会面排查,多次赶赴贵州、江西、云南、吉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侦察扩线,破获了一个成员遍布全国10省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。
高考作弊入刑参考法律-刑法修正案(九)
二十五、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: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据悉,四川警方加大网上巡查和社会面排查,多次赶赴贵州、江西、云南、吉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侦察扩线,破获了一个成员遍布全国10省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。
高考作弊入刑参考法律-刑法修正案(九)
二十五、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: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